167、升温

  眼见长天子要吼出“太阿罡气”这几个字,吴凡本不欲取他性命,此刻却是不得不改变初衷。

  方才是五重极元劲的第一掌,紧接着他灵气极运,第二掌再度催出,刚猛的掌劲绝非长天子这等末流货色能够承受,他虽挡了,但只听砰然大响,整个人便倒飞出去。

  广场该有十丈方圆,里里外外围了三层围观修士,长天子被冲飞出去的速度甚急,站在那个方向的人想躲却躲之不开,一时间只听呼声四起,竟被撞倒了一片。

  然而吴凡哪管这些,太阿罡气决不能暴露出去,故而闪身再追,眨眼间又一次出现在长天子面前。

  长天子虽撞到人群稍缓了冲劲,但去势依旧不止,在飞出广场后仍旧继续后去,直到撞塌一间残破的土屋方才止住。

  “你……你究竟是……“他惊愕的看着吴凡,便连前身骨骼尽数碎裂虽带来的剧痛都已忘记,脑海中只有一个传说在不断回荡——名动燕地,太阿罡气!

  “我只不过是个赶路人。”吴凡冷声开口再补一掌,长天子便连嚎都没能嚎的出来。

  杀掉长天子之后,围观修士先是静了一瞬,片刻之后,陡然爆发出巨大的惊呼之声。这荒城不大,吴凡估摸着这声音都足以惊动荒城的任何一个角落了。

  他们有这种反应实属正常,要知道长天子于四城地界称霸数十年,一身炼气八层修为,一手袖中快剑,已是让这贫瘠边远的小城闻风丧胆。

  当然了,这并不是长天子太厉害的缘故,委实是四城没落,修士太弱的原因。

  不过不管怎么说,他们眼中无敌的长天子竟然被一个后生轻而易举干掉,这便足以成为他们震惊的理由了。

  震惊之余,也有几人想上前说话,毕竟从今往后便没了长天子这个名号,四城虽偏远,但在个体眼中却还是个庞大的体系,谁能跟四城第一扒上关系,谁的日子无疑就会好过很多。

  吴凡一眼就看出他们的想法,而且也知道,想必这几人在长天子生前便与之沆瀣一气,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
  但是不是好东西已经与他无关了,他的初衷只是为了赢那五万灵石,现在发展成这样,实非本意。

  另外他也从未想过在这里停留,略作歇整之后便会继续北上。

  摆了摆手,直接将那几人刚要开口的话语堵了回去,继而吴凡从长天子的尸体中找出乾坤袋,龙纹剑祭出,御剑去了。

  这一幕看的所有人直发愣,待得吴凡走后,纷纷猜测着,说此人该是长天子的仇家,而长天子惹上了这种对头,也的确是他该然毙命。人家小小年纪便臻至这种修为,可想而知得是多么厉害的人物。

  或许,燕地潜龙榜中都有他的名字……

  这些人的讨论吴凡听到了一些,长天子之死虽不是吴凡初衷,但他却明白,无论太阿罡气是否暴露,最后他都是会杀掉长天子,只因此人心狠手辣,已经动了杀掉自己的念头。

  他现在在想的是潜龙榜,关于这个词他曾在白晨那里听到过一次,此榜为整个燕地修士的排名大榜,能登此榜者,便可谓燕地栋梁,风光无限不说,且还能获得由四大宗门推举的机会。

  而这所谓推荐,便是由四大宗门保送,前往更为广阔、修真群体更加庞大且强大的——大楚帝国!

  去到那里,便是持拿信物参加修真大能讲法,据说若能有幸聆听一次讲法,可胜却冥思苦悟数十年!

  当然了,这潜龙榜也不是想参加就能参加,一方面是年龄限制,只有少年有为之辈才能获此殊荣。另一方面则与听天宗的亲传弟子试炼类似,须得有人保荐,证明参赛者品行端正才行。

  毕竟,潜龙潜龙,闻名之意,要是发掘燕地的后起之秀,以做将来壮大燕地修真界的栋梁之才。

  对于这些,吴凡只有没事儿的时候才会想想,潜龙榜离他太过遥远,根本不是他能考虑的东西。

  这并非吴凡自我贬低,而是铁铮铮的事实。

  听天宗贵为燕地四大宗门之一,貌似能入潜龙榜者,也只有寥寥三五人。而这几人,则都是掌教传承弟子。

  连苏决都排不上号,吴凡又怎能存在机会。

  摇了摇头,吴凡不再去想潜龙榜之事,御剑回到破屋,这时黑三爷和小婉已经将破屋收拾妥当。

  其实真正出力的只有小婉一个人,黑三爷啥也干不了。不过说真的也没什么力气可出,无非就是清扫一会灰尘蛛网,不至于连坐的地方都没有而已。

  “干嘛去了?”黑三爷开口问话,小婉也投来询问目光,刚才他们都听到广场那边传来的呼声了。

  “没事,参加了一个擂台,赢了点灵石。”吴凡轻描淡写,若只有黑三爷在场,他倒是能详细说说,但小婉太过心善,他怕说出自己杀人,小婉会喋喋不休。

  “赢了多少?”黑三爷再问。

  吴凡随口回个几万而已,对于现在的他来说,几万灵石真的就只是“零花钱”,从炼气八层至炼气九层,保守估计也得数百万灵石,相较之下,几万灵石不是零花钱是什么。

  来此是为了歇整,随后他们又闲聊几句便各自休息了,转眼两天过去,吴凡决定启程。

  当然,在启程之前还是要将路上缴获的法宝宝器全部卖掉的,虽皆为下品,却正好符合这里的修士需求,再加上前日吴凡一举扬名,故而很快便卖了个精光。

  共得灵石三万余,还不如长天子的一只乾坤袋……

  这次启程便要很久都无法进城休息了,因为再往北去不远,便会进入一片广袤无垠的沙漠。

  此间沙漠渺无人迹,起初在边缘地带还能看到一些焦黄的植物挣扎生存,待得深入几十里后,剩下的便只有累累白骨,且看起来全都是动物骨骼。

  沙漠之中没有人踪迹很正常,因为并不是每条沙漠都有其行走的价值。行脚商客若非无路可走,也不愿意涉嫌横跨沙漠。

  这片沙漠便是如此,绝对的荒漠,自始至终都是荒漠,不曾有什么古城存在,也不是岁月变迁后形成的特殊地貌,从未有过什么文明存在。

  在沙漠中赶路很容易迷失方向感,即便吴凡他们能够高高在上,但一眼望去,依旧不见尽头。

  能看到的,只有茫茫沙海随风滚动,一眼无边的黄沙,让人心头烦躁。

  这日,天空阴沉,怕是稍后便会有一场大雨。

  放在以前吴凡是最讨厌雨天赶路的,但现在不同,他们已经于沙漠中行走了八九天,炙热的阳光无比毒辣,若来上一场好雨,委实是件极舒服的事情。

  “还要多久能穿过这片沙漠?”黑三爷从小婉的怀中探出头来,问道。

  “根据图卷显示,我们应该才走了一半不到。”吴凡开口回答,好在他们有这图卷指路,不然在沙漠中确定方向还真是件令人头疼的事儿。

  要知道,沙漠是无有任何参照物的,一旦走偏了一丁点,恐怕接下来就会越走越偏。

  “趁着天好儿,咱加把劲吧?”黑三爷十分讨厌这种地方。

  点了点头,吴凡将宝葫芦催动的更快。天空中,宝葫芦如同一道电芒,惊掠而过。

  大约一个多时辰之后,大雨终于落下,雨滴落在身上十分凉爽,让人的心情也跟着舒展了不少。

  他们都是被毒辣辣的太阳折磨久了,此刻好不容易下雨,自然不会遮挡,但不遮挡便会被淋湿,淋湿之后问题就出现了。

  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两个意思,一个是世人皆喜欢美好的事物。另一个则是人人都有将光鲜亮丽的一面展现出来的本能。

  小婉自然也是如此,她一个妙龄少女,又是修士,哪怕严冬腊月的穿着也不厚重,更何况现在是炎炎夏日。

  故而,她便只着了一件罗莎长裙,此刻被雨水一拍,整个都敷在身上,尚未发育成型但也算凹凸有致的身体,便越发凸显出来。

  起初吴凡还没在意,不过宝葫芦加速之下,小婉只能越抱越紧,没多久吴凡便感受到有些不一样了,下意识回头瞧了一眼,只见小婉衣衫尽湿,白皙的小脸上还挂着水珠,那精巧的下巴,粉白如蝤蛴的脖颈,被打湿的衣衫紧贴着的玲珑锁骨,和再往下……

  他赶紧收回了目光,方才一瞬间的旖旎令他脸色大红,急忙说了一句废话来转移气氛。

  毕竟少年时,这般情况,即便不是耳鬓厮磨也差不哪去,搞的吴凡是心猿意马,好生难捱。

  小婉则始终没有说话,只能羞答答的低下头去,气氛越发微妙,一种不属于空气的温度,正在逐渐升温。

  尴尬了。

  “那个,也不知这雨何时能停,停了之后咱们落下去休息片刻吧。”吴凡随口乱说。

  “唔……“小婉糯糯应声。

  “算了,还是别休息了,赶紧跃过这片沙漠才对。”吴凡又道。

  “唔……”小婉依旧糯糯。

  “唉,好热啊,这样,你乘着宝葫芦带着三爷,我御剑而行吧。”说罢,吴凡从宝葫芦上跳起来,同时龙纹剑祭出,将他承托而起,逃也似的快速去了。

  在他身后,小婉则是咬了咬朱唇,心头没来由的涌起一股失落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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